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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7-04-01 0:00:00

各位老师:

根据校教务处下发的2014-2015-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通知,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将于2014113日—1114日进行。学院自查结束后,学校将抽查我院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分别通知如下,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院领导及内设中层负责工作

请各位院领导及中层干部抽时间去听课,并填写《下属学院领导听课统计表》(附件1),附件2中的课表供参考,个别停掉课的情况,可在听课前到教学办确认。

二、督导负责工作

1、根据《学生作业抽查清单》(附后),检查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并填写作业抽查结果情况登记表(附件3)。具体分工另行通知。

2、组织督导成员听课,并填写《下属学院督导听课统计表》(附件4)。

3、根据各督导成员反馈的听课情况,撰写听课总结报告。

4、组织开展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填写座谈会情况记录表(附件56)。座谈会拟定于11月5日(周三)下午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各系部、办公室、实验中心负责工作

1、系主任负责撰写各系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报告内容需包括:

1)系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同时提供各系部教研室活动的会议摘要)。

2)实践教学情况(毕业设计、实习、课程设计等)。

3)学科竞赛和学生科研开展情况。

另外,请每个系部各推荐2-3门制作较为规范的多媒体课件(或手写教案)上交教学办。

2、实验中心负责收取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和学生实验报告,并撰写实验教学自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实验室建设、改造的基本情况,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等。

3、学工办负责提交学生的请销假、考勤、违纪等情况记录表。

4、综合办提供学院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5、教学办总体协调,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类期中检查材料,撰写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四、全体任课教师负责工作

1、做好相关课堂教学常规工作,携带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点名册、课表、教案或课件等相关材料进课堂。请勿随意停调课。

2、填写《课堂教学进度自查表》(附件7),表中答疑时间和地点等栏目请填写完整。

3、抽查期中考试的老师(附后),于规定时间内(即日起至1114日)自行安排课程考试,学校不集中停课。附件8中的试卷模板供参考,请自行到文印中心印卷,可到教学办领取文印联系单。

期中考试结束后,需提交一份书面分析报告(可参考期末考试试卷分析的格式,主要总结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同时提交成绩单、学生试卷至教学办,电子稿和纸质稿同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