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外设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久立·永兴卓越工程师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推荐、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小组审议,将取消及增补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久立·永兴卓越工程师奖学金
取消
20201611:卢辰杰
增补
20221611:洪晨煜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4日。公示期间接受实名方式来电、来访,过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沈晓琴,联系电话:2320683;办公室地址:25幢123办公室。
工学院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