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和学院资格审查,20130827班李佳玲同学符合申请条件,情况属实,拟同意推荐其为由体育学院承办的第八届“春风行动”爱心捐助活动暨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爱心助学的受助学生,现予公示。
如有同学对以上公示存有异议,请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杨老师反映,联系电话:2326683。
工学院
求真学院工学系
201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