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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团组织“推优”的通知
工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团组织“推优”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为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政治上不断进取,进一步壮大学生党员队伍,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经学院分团委研究并报党委同意,决定在全院学生中确立一批优秀团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1、被推荐人必须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团员材料齐全;
2、年满十八周岁后递交入党申请书,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六个月以上,政治立场坚定, 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严格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期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投身团的事业,自觉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
4、为人正直,乐于奉献,能积极配合协助班级团支部及学院分团委的各项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有扎实的群众基础;
5、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上一学期未受过通报批评及以上的任何处分;
6、学习态度认真,成绩优良;
7、上一学期无重修科目,经班级投票和班主任同意,其他条件突出者。
二、推荐程序:
1、各班级团支部根据上述条件召开“推优”大会,与会团员人数应不少于班级团员数的90%。
2、“推优”大会的程序是:介绍拟推团员基本情况;支部团员民主评议;无记名表决。无记名表决需对每一名拟推团员在上一学期的表现做客观公正的评价,表决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拟推团员满意(含基本满意)率须在与会团员人数的80%以上,方可成为“推优”对象。
3、“推优”大会后,班级团支部应以书面形式报告“推优”大会情况,同时组织正式“推优”对象填写共青团入党推优表,审查合格后将各班“推优”对象直接向党支部推荐,同时报学院分团委备案。
三、推荐名额: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原则上不超出班级总人数的20%。
四、时间安排:
2018年9月30日17:00之前各班将名单报至:
1、《团支部共青团推优汇总表》和《班级团推优信息统计表》电子稿发至邮箱:1158218036@qq.com
2、《团支部共青团推优汇总表》和《班级团推优信息统计表》纸质稿交至:工学院党员之家(25-401)。
湖州师范学院工学院分团委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