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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8-12-26 0:00:00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决定于近期开展我校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择优申报项目,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在总量范围内自行确定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具体申报数量。其中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人及其团队成员都需为在校研究生,全校仅医学院研究生可报,本科生不得申报,申报数一般不低于医学院总申报数的10%。除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外,项目成员中本科一年级学生占团队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20%。在学院内公示3天后,统一上报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要求,从严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各学院在项目申报时,要注重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专家将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差额评审,并确定入选项目。
申报项目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该学院当年所有项目立项资格。如项目立项后无法顺利结题,将取消指导老师下一年申报资格。
联系人:顾燕婷 学生(565009)
张玉建 老师(674808)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