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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公示(一)
作者: 更新时间:2021-10-28 12:59:45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文件规定,在通过班级推荐、笔试、面试、党内外群众座谈等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张家祯等9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工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9)

20181611张家祯

20181623崔雅云 李巧林

20191611:唐彧恺 汤海岚 劳涵韬 胡奕强 蒋以恒

20191622张欣杰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学习情况、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本科生第一党支部书记冯祖阚

联系地址:25-123

联系电话:2320625

 

中共湖州师范学院工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2021年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