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才培养
关于工学院研究生实验室工位分配方案的通知
工学院23号楼101-125室、25号楼402-408室作为研究生实验室,环境改造已完成,配套设施的采购和安装也即将完成。经讨论,将研究生实验室的分配方案制定如下。
一、在读研究生基本情况
目前在读的国内研究生共191人,其中2020 级69人、2021 级50人、2022 级72人。研二研三学生共119人,其中本院导师指导的学生共94人,湖州学院导师指导的学生12人,理学院导师指导的学生6人,校外导师指导的学生7 人,具体导师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新改造研究生实验室分布及工位情况
23 号楼1 楼共13 间、25号楼4 楼共4 间,共173个工位,具体信息如下:
房间号 | 工位数量 | 房间号 | 工位数量 |
23-101 | 10 | 23-119 | 11 |
23-103 | 11 | 23-121 | 11 |
23-105 | 10 | 23-123 | 11 |
23-107 | 11 | 23-125 | 10 |
23-109 | 11 | 25-402 | 10 |
23-111 | 11 | 25-404 | 10 |
23-113 | 10 | 25-406 | 10 |
23-115 | 8 | 25-408 | 10 |
23-11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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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配方案
1. 基本原则
1) 依据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定,所有科研实验室和竞赛实验室中不能有学生办公的工位。因此目前所有入驻科研实验室和竞赛实验 室中的研究生工位将全部搬出,统一安排在研究生实验室中。现有研 究生占用的实验室用房或办公用房将由学院收回统筹使用(教师个人 实验室及办公室除外)。
2) 由于学院的研究生实验室工位数量有限,且考虑到后续研究生招生数量的不断增加,结合研究生三年培养过程的不同要求,原则上研一的学生不安排工位,研二和研三的研究生统一入驻到研究生实验室。工学院以外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和工学院导师的校外联合培养研究生不安排工位,由导师负责解决,如导师确实不能解决工位,可由导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在有空余工位的前提下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工位。
3) 一个研究生在学院只能有一个工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导师可提出申请将研究生工位放到导师的科研用房中,则学院不再为该研究生在研究生实验室中安排工位。
4) 由于学院研究生工位资源紧张,为提高工位利用率,如果在研究生实验室中分配的工位长期不使用,学院有权收回再分配。
5) 工位一旦分配,只能由登记的研究生使用,导师和学生不能私下转让使用权,一旦发现,学院有权收回工位。
2. 具体方案
依据各院内导师目前所指导的研二和研三研究生的数量分配工位,一人一位,各导师可依据研究生实验室工位数量自由组合,填写附件2表格,学院依据导师组合分配实验室。如后续有导师的招生数量发生变化,学院再依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附件2
导师自由组合申请表
导师姓名 | 研究生学号 | 研究生姓名 | 年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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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导师自由组合,组合内的导师和研究生填在一张表上,学院依据组合的研究生人数统一安排入驻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