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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州师范学院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相关文件,结合我院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和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确保咨询畅通,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加复试考生的人数确定复试小组的组数,每个复试小组专家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和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确定组长1名。每个复试小组均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成员由各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教师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健全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报备。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初于3月28日;调剂考生复试录取于4月2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形式
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
(三)复试分数线
1.考生初试成绩须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中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和总分分数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将取消复试资格。请将以下材料扫描并整合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称:姓名+准考证号.pdf),并将其在指定时间内上传至指定的钉钉云复试系统。
1.《湖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1)。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
3. 《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4.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正反两面)。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5. 初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需提供现场确认报名时的信息表)。
6. 学历学籍证明:应届本科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升本应届生,复试时还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以及高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报后在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 前置学历成绩单(须是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
8. 其他(若有):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科研项目、科研论文、学科竞赛获奖、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专业技能证书等材料。
(五)复试流程、内容和工作要求
1. 复试流程
步骤1:网络设备测试和考生心理测试;
步骤2:随机确定复试小组和复试次序;
步骤3:考生进入网络面试会议室候考,进行信息核对和系统调试;
步骤4:进行远程网络面试;
步骤5:面试结束后,中断复试连接;
步骤6:等待复试结果。
2. 复试主要内容
(1)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2)英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英语听说、阅读及理解等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社会责任、进取精神、举止和礼仪、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的全面考察。
3. 复试工作要求
(1)复试前,安排专门人员对考生进行钉钉平台使用和复试流程远程指导。
(2)做到“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
(3)不同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和难度须保持一致。
(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秘书详细记录整个复试情况。
(5)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7)考生面部及双手应始终出现在面试视频画面中。
(8)复试小组面试记录表、复试评分表、录播视频、加试试卷和资格审查等材料进行存档。
(六)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综合能力考核占70%、英语能力测试占30%,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分。
(七)心理测试、体检工作
1.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复试组织管理
1.资格审查和全面复查。学院严把复试入口关,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监督管理。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的资格审核,严防“替考”。学院建立“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格按保密要求和复试规范执行,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全程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3.教育培训。学院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
四、调剂工作
我院将在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结束后、“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前,在我院网站公布接收调剂相关专业及相关调剂要求。在此之前,我院未通过任何渠道、授权任何平台或个人发布调剂信息,也不接受有关调剂的申请。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学院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复试分数高者排名优先。总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中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相同时,按初试中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仍不能区分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复试小组平均分)×40%
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 根据教育部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5)提供虚假信息。
(二)名单确认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2. 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
五、材料邮寄
在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前,考生需将《湖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和大学成绩单等纸质材料邮寄至我院。
邮寄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工学院25号教学楼309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313000,联系电话:0572-2320690。
六、信息公开
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在学校和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七、纪检与监督
学院纪委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全程参与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过程,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投诉电话:0572-2320685、0572-2320686
邮 箱:00855@zjhu.edu.cn
八、其他
请考生随时关注工学院网站:http://gxy.zjhu.edu.cn。未尽事宜参照《湖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九、本方案适用于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