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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实验室及全体师生:
为保障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运行,规范开放使用流程,根据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关于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工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开放申请与备案
1、申请备案要求
寒假期间(2026年1月26日—3月1日)计划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安全责任人。
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填写《2026年寒假实验室开放使用备案表》(附件1),经各系汇总审核后,于2026年1月22日前提交至学院实验中心备案。
2、开放范围
仅限因教学、科研需要且经审批通过的实验室进行开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须关闭水、电、气源,做好清洁及物品保管工作。
二、师生使用实验室要求
1、安全准入与培训
对需进入实验室的学生,提前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备案登记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涉及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危险实验操作的人员须持相应岗位证书。学生实验前须由指导教师开展项目风险评估、操作流程培训及危险源告知,严禁学生独立开展高风险实验。
2、实验过程管理
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不得脱岗,严禁开展过夜实验,杜绝在实验区内吸烟、饮食、留宿等行为。涉及危险化学品、高压设备、辐射源等重点危险源的实验,须严格遵循全流程管理规范,并做好个人防护。
对于有学生参与的实验,实验过程中必须要有一位指导教师值守和指导,确保实验过程安全。
三、值班教师巡查要求
1、学院假期值班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每天巡查实验室,并填写检查记录。
2、巡查期间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学院,并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
四、其他要求
1、各系须在放假前组织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全面排查,立整立改。
2、学院将联合学校相关部门于假期中对开放实验室进行抽查,对管理疏漏的实验室通报并限期整改。
3、请各系高度重视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确保师生安全与校园稳定。